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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赵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2********23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522民初2179号
案号
(2020)晋0522执8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焦赵光欠原告栗萌借款85000元,自2018年12月1日起每月1日至少偿还原告栗萌1000元,到2021年5月1日止清偿全部借款。二、如被告焦赵光不能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栗萌可就剩余借款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其它事项双方互不追究。本案诉讼费1925元,减半收取962.5元,由被告焦赵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4-20
发布时间
2020-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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