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永新县广之源商城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9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830民初412号 |
案号 |
(2020)赣0830执3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永新县永新宾馆有限公司、永新县广之源商城有限公司、谭小蓉、朱春生价值6000000元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裁定如下: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永新县永新宾馆有限公司、永新县广之源商城有限公司、谭小蓉、朱春生价值6000000元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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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谭小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30079026819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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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广源天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