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理美环建筑设备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9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901民初3174号 |
案号 |
(2020)云2901执2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美珍、普凤兰、李江、大理美环建筑设备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大理汇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1万元,利息10万元(2016年11月2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两项合计39.1万元。二、被告李美珍、普凤兰于2020年8月1日前偿还原告大理汇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1万元,利息10万元,两项合计34.1万元。若被告李美珍、普凤兰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承担其未偿还借款本金从2020年8月2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7.2%计算的逾期利息。三、被告李江于2020年8月1日前偿还原告大理汇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万元。若被告李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承担其未偿还借款本金从2020年8月2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7.2%计算的逾期利息。四、被告李美珍、普凤兰于2020年8月1日前支付原告大理汇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实现债权的律师服务费用3,000元。五、被告大理美环建筑设备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二- 4-项、第三项、第四项中李美珍、普凤兰、李江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案件受理费9,524元,减半收取4,762元,由被告李美珍、普凤兰、大理美环建筑设备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美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900697957303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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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凤仪镇创新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