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国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04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626刑初242号 |
案号 |
(2020)豫1626执恢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崔洪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100000币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二、被告人叶尚省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2月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三、被告人李春霞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23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四、被告人苏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3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五、被告人郭朝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1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六、被告人刘晓俊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1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七、被告人李国亮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八、被告人崔娜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0月10日起至2021年4月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九、被告人陈小灵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29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十、被告人查公龙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23日起至2020年9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十一、被告人张连庄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4月2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十二、被告人张学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十三、被告人齐凤兰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25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十四、被告人邓小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2月14日起至2018年8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十五、作案工具豫a×××××银灰色东风小康面包车、豫p×××××白色北京现代轿车、无牌红色吉利轿车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处置。十六、责令被告人崔洪涛、叶尚省、李春霞、崔娜、陈小灵(已退赃款10000元)、苏华(已退赃款10000元)、刘晓俊、郭朝辉、李国亮、査公龙、张连庄、齐凤兰(已退赃款1000元)、邓小云、张学云(已退赃款3000元)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详见退赔清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14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