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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10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114民初3268号
案号
(2017)苏0114执2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被告王家庆欠原告中视荧影(北京)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广告款25万元,分别于2017年1月26日前支付20万元,余款5万元于2017年3月2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被告王家庆未能按期履行,原告中视荧影(北京)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可就全款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被告王家庆需按诉请广告款37.975万元及违约金11万元,共计48.975万元支付给原告中视荧影(北京)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7-02-07
发布时间
2017-07-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家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29561075010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区振兴大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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