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8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2民初274号 |
案号 |
(2020)苏0582执11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结欠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方通贸易有限公司货款825202.51元。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方通贸易有限公司同意被告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2月起至2020年11月止每月的20日前给付75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75202.51元,其余诉讼请求原告自愿放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026元,保全费4720元,合计10746元,由被告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款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方通贸易有限公司已经预交本院,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方通贸易有限公司。三、如若被告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方通贸易有限公司有权按结欠货款825202.51元、违约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6026元、保全费4720元合计885948.51元扣除本协议签订后被告江苏宝田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部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此案件再无任何纠葛。五、原、被告一致同意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7-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788890474Q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张家港市乐余镇(张家港临江绿色产业园长江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