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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德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525********247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524民初452号
案号
(2020)鲁1524执8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德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过长宁投资款8万元。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被告姜德贵负担83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13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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