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邵彩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02********33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881民初3086号 |
案号 |
(2020)晋0881执5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邵彩红、陈立明在判决生效之日返还原告山西永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864.83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及罚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