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41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6民初2229号 |
案号 |
(2020)晋0106执10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争取在2020年1月25日前办理完毕涉案房屋的全部验收手续并向原告冯鹏交房(房屋位置:太原市迎泽区马庄南街32号14幢1单元11层1102号房屋),否则,被告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迟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原告冯鹏无条件交房;二、被告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为原告冯鹏代为支付公共维修资金、第一年的物业费及电梯费等收房费用的方式补偿原告冯鹏损失3000元,并由被告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原告冯鹏支付原告收房之日起第二年度的全部物业费,原告冯鹏放弃关于违约金的主张;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53元由被告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预付,被告山西复地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前述第二项的方式一并补偿原告冯鹏。其它无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冀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554145658C |
登记机关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建设南路21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