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朱怀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5********0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524民初1311号 |
案号 |
(2020)鲁1524执8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朱怀英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穆允峰借款本金27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7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3日起按月利息1%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75元,由被告朱怀英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