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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01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5203民初1508号
案号
(2019)粤5203执2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立即付还申请人预付货款640303.58元、市场费用、返利及货损费用223625.33元,共863928.91元。2.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未出库货款75780.67元自2018年11月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结算的违约金及尚欠预付款581378.4元自2018年1月17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以上违约金和利息总额以108978.48元为限。3.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上述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对被申请人应支付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1470元进行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3-07
发布时间
2019-03-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5203执224号
立案日期
2019-03-07
执行法院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984377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锦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037701580747
登记机关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206国道西侧(光大码头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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