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共青开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84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共民二初字第26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赣0482执4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共青开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李春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萍乡市明辉花木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2000000元及利息; 二、被告江西共青开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李春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萍乡市明辉花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损失1661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6-08-26 |
发布时间 |
2016-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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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春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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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工业大道北段以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