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集贤县天鸿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82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521民初3631 |
案号 |
(2020)黑0521执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集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集贤县天鸿粮食经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郑学军购粮款1068545元,并以106854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从2019年1月1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集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05 |
发布时间 |
2020-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德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521598248165T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兴安乡兴业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