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伦市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8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321民初627号 |
案号 |
(2020)黑0321执7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海伦市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前给付原告沈立民工程款620 005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 000元,保全费3 670元,由被告海伦市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曹成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283663873283U |
登记机关 |
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牌楼路北永乐路西振华海福小区楼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