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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肖建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01********05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赣0822刑初141号
案号
(2020)赣0822执8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肖建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时间
2020-05-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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