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晋州市景盛纺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301********91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83民初4560号
案号
(2020)冀0183执4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晋州市景盛纺织有限公司、宿景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张双进借款本金5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15年6月21日起按年利率18%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双进要求被告雷跃丽承担还款责任的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共计13800元,由被告晋州市景盛纺织有限公司、宿景田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3-04
发布时间
2020-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平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835767599173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晋州市安家庄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