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宏盛橡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4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5民初450号 |
案号 |
(2020)鲁05执1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借款本金4980万元及利息二、被告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律师代理费25000元;三、被告山东宏盛橡胶有限公司、田家礼、刘卫红对上述第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就上述第一、二项款项对被告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所有的、记载于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21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中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概况)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被告山东宏盛橡胶有限公司、田家礼、刘卫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友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3755422973D |
登记机关 |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饶县大王镇东张庄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