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郏县浩博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9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25民初2090号 |
案号 |
(2020)豫0425执1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王秋芳与被告郏县浩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被告郏县浩博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给原告王秋芳购房款135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维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5599112219J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郏县文化路东段路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