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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勐海云璞大河矿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87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822民初170号
案号
(2020)云2822执3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勐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勐海云璞大河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勐海县西定乡暖和村委会帕兴新寨村民小组支付补偿金54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自2018年6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35%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二、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勐海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5-08
发布时间
2020-05-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胡庆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82267874234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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