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8586**** |
执行依据文号 |
漳龙文劳人仲案[2019]138号 |
案号 |
(2020)闽0603执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与申请人邹金玉、杨艺珍、林贻生、黄金水、林娜娟、卢浩谧、林凤祥、王淑玲、吴少真、方琳琼、陈宇博、张真桂、沈维明、陈阿军、王宝良、陈方涛、卢鑫国、秋华禄、陈月萍、林婉玲、卢小娟、吴腾、林正、朱渊平、林文辉、张毅祥、简跃振、杨金伟、简瑞珍、李军达、林伟杰、陈小蓉、朱美华、胡立聪、赵永城、赵志伟、张宜昌、王秀莲、郑燕惠、许继刚等40人的劳动关系于2019年3月31日解除。二、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邹金玉2019年1-3月份工资12123.6元、经济补偿金32138.3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杨艺珍2019年1-3月份工资12807.98元、经济补偿金31556.64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林贻生2019年1-3月份工资6597.06元、经济补偿金45557.7元、报销款316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黄金水2019年1-3月份工资12342元、经济补偿金93249.17元、报销款2170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林娜娟2019年1-3月份工资14891.06元、经济补偿金55474.87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卢浩谧2019年1-3月份工资14605.元、经济补偿金106246.73元、报销款100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林凤祥2019年1-3月份工资18744.54元、经济补偿金65858.21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王淑玲2019年1-3月份工资13913.06元、经济补偿金44508.78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吴少真2019年1-3月份工资20098.06元、经济补偿金127819.6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方琳琼2019年1-3月份工资11236.24元、经济补偿金43666.16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宇博2019年1-3月份工资18398.9元、经济补偿金72220.8元、报销款2025.87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张真桂2019年1-3月份工资18120.06元、经济补偿金69773元、报销款360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沈维明2019年1-3月份工资14841.56元、经济补偿金66182.76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阿军2019年1-3月份工资22528.04元、经济补偿金77067.1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王宝良2019年1-3月份工资21068.06元、经济补偿金77067.1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方涛2019年1-3月份工资12138.68元、经济补偿金37468.32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卢鑫国2019年1-3月份工资7684.06元、经济补偿金46204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邱华禄2019年1-3月份工资5048.06元、经济补偿金31234.91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月萍2019年1-3月份工资10987.74元、经济补偿金46216.66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林婉玲2019年1-3月份工资11043.06元、经济补偿金40851.81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卢小娟2019年1-3月份工资7602.8元、经济补偿金38562.21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吴腾2019年1-3月份工资5209.47元、经济补偿金23932.89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林正2019年1-3月份工资13054.26元、经济补偿金62276.76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朱渊平2019年1-3月份工资7218.06元、经济补偿金67767.35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林文辉2019年1-3月份工资9315.06元、经济补偿金40555.44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张毅祥2019年1-3月份工资7816.94元、经济补偿金35475.24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简跃振2019年1-3月份工资17216.62元、经济补偿金50922.48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杨金伟2019年1-3月份工资9058.56元、经济补偿金78372.5、报销款100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简瑞珍2019年1-3月份工资11330.93元、经济补偿金40720.3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李军达2019年1-3月份工资18425.82元、经济补偿金54998.74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林伟杰2019年1-3月份工资9197.74元、经济补偿金30850.2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小蓉2019年1-3月份工资6748.86元、经济补偿金28239.32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朱美华2019年1-3月份工资10765.06元、经济补偿金28605.48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胡立聪2019年1-3月份工资6141.06元、经济补偿金19836.47元、报销款540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赵永城2019年1-3月份工资17357.16元、经济补偿金31174.5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赵志伟2019年1-3月份工资16716.06元、经济补偿金60635.59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张宜昌2019年1-3月份工资16000.52元、经济补偿金35535.68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王秀莲2019年1-3月份工资18114.76元、经济补偿金119333.9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郑燕惠2019年1-3月份工资38315.8元、经济补偿金83688.07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许继刚2019年1-3月份工资15073.72元、经济补偿金68637.5元。三、驳回40名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水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600628586668C |
登记机关 |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漳州市蓝田工业开发区富顺光电科技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