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92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591民初3784号 |
案号 |
(2020)鲁0591执5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各方当事人确认,被告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欠付原告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2000000元,该债权分6期支付,自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5月止,被告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于每月的月底前支付原告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33333.33元;二、若被告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付款,原告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丁春松、顶子花、杨晓勇、郑丽霞对上述一、二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4566元,减半收取22283元,由被告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丁春松、顶子花、杨晓勇、郑丽霞负担,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晓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0679243067E |
登记机关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营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渤海路北、高原化工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