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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微聚铁塔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4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302民初877号
案号
(2020)鲁1302执3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山东微聚铁塔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阿西石布、吉史麻子工程预埋件质保金50000元及利息; 二、被告山东微聚铁塔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阿西石布、吉史麻子工程款45975元及利息; 三、被告山东微聚铁塔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阿西石布、吉史麻子购买生产设备、工具和安全材料、劳保用品等经济损失4000元; 四、被告山东微聚铁塔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阿西石布、吉史麻子差旅费2.000元; 五、驳回原告阿西石布、吉史麻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一至四项,共计10197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其中第一、二项的利息以95975元(50.000元+45975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30元,保全费1095元,均由被告山东微聚铁塔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1-13
发布时间
2020-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郭振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2344515032M
登记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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