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丽徽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3********955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322民初4693号 |
案号 |
(2020)皖1322执9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张晓四与被告安徽丽徽服饰有限公司、杜连清、彭辉、杜逸豪确认被告欠原告借款本息共50万元,被告自愿定于2020年1月30日前偿还25万元,2020年7月30日前偿还25万元,原告表示同意。二、如被告安徽丽徽服饰有限公司、杜连清、彭辉、杜逸豪逾期还款,则原告应当从逾期之日按2分计算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0,584元,减半收取5,292元,由原告张晓四承担。3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者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捺印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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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彭婷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22793560955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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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萧县朱圩子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