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全祥医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802民初9623号 |
案号 |
(2020)闽0802执13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福建全祥医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林惠新借款190万元、及截止2019年9月30日尚欠的利息146240元并支付从2019年10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19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计算的利息(已付15万元可以抵扣尚欠的利息)。二、福建全祥医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林惠新律师代理费40000元。三、福建全祥医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林惠新保全申请费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钟永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800784512265J |
登记机关 |
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张白土村4幢4层401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