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吉林郓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6********K93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0602民初2065号 |
案号 |
(2019)吉0602执1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吉林郓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郭里艳借款500万元,并从2019年6月2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支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800元减半收取23400元、保全费5000元,计28400元,由吉林郓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9-12-02 |
发布时间 |
2020-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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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小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600MA170AK93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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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