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2********78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民终2087号 |
案号 |
(2022)皖1204执恢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计应向阜阳市红军架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0万元。该100万元分10次履行完毕,第一笔10万元于2020年8月20日前支付,以后每个月20日前支付10万元,分十个月履行完毕(该款转入阜阳市红军架业有限公司账户,户名:阜阳市红军架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营业部,卡号:34001718608053001899)。如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阜阳市红军架业有限公司有权按照总工程款138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部分要求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给付工程款的义务。二、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本案永无纠纷。三、一审案件受理费17220元,由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220元,减半收取8610元,由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四、本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颍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7049747864 |
登记机关 |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阜阳市开发区京九办事处淮河路66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