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斯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8********744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824民初1085号 |
案号 |
(2021)皖1824执13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绩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自本判决作出之日起终止原告王宝珍与被告华夏卡罗琳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5日订立的《上河徽院龙悦府房屋认购合同》;二、被告安徽斯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华夏卡罗琳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王宝珍购房款20,000元;三、驳回原告王宝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1-案件受理费800元,由原告王宝珍负担400元,被告安徽斯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华夏卡罗琳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负担4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绩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兴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4695733744K |
登记机关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瀛洲镇上河徽院徽文化长廊1号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