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赣州恒鹏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7********F59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791民初3729号 |
案号 |
(2022)赣0791执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赣州恒鹏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高地秀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3522.76元;二、驳回原告高地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赣州恒鹏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0MA35JJF59T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1号赣州总部经济区东座办公大楼14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