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润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M9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182民初3908号 |
案号 |
(2020)苏1182执5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润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朱道兵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借款本金724000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19年9月16日的欠息为23935.53元;自2019年9月17日起至两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本金724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0925%计算罚息);二、被告江苏润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朱道兵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支付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费3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10元,减半收取580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0805元,由被告江苏润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朱道兵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时间 |
2020-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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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茂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91MA1M9CCU2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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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扬中市新坝镇宜禾路19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