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卢建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2********3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3382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238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16626047】。一、被告深圳市泽森塑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卢泽锴支付货款141725元及利息(以141725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2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卢建伟对被告深圳市泽森塑胶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2-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