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正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3********19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311民初6857号 |
案号 |
(2022)豫0311执1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认可截止2021年9月7日,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租金、物资折价赔偿款、律师费等共计30万元;二、被申请人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10万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7万元、于2022年10月31日前支付3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支付10万元,三、如被申请人不能按本协议第一、二项任一项按期足额履行,申请人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并可要求被申请人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自2021年9月1日起至实际本息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00638211997 |
登记机关 |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三和苑5号楼02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