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吉姥爷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0********GL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4民初5629号 |
案号 |
(2021)豫0184执66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湖北吉姥爷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州雪麦龙食品香料有限公司支付欠款125600元及利息7184.96元(利息计算以125660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算至2021年5月11日)。案件受理费2814元,减半收取计1407元,由被告湖北吉姥爷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023MA48BEGL31 |
登记机关 |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监利县白螺镇沙洪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