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周本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2223********0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青2725民初24号 |
案号 |
(2021)青2725执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囊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剩余的14400元劳动报酬由被告周本加和张发云共同负担,并于2021年6月1日前向原告徐全辉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囊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