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冯晓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401********55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24刑初76号 |
案号 |
(2021)甘0524执7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冯晓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17日至2024年9月16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时间 |
2021-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