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凯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3********400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305民初2293号 |
案号 |
(2021)鲁0305执2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305民初2293号之一原告:山东德邦塑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六村生产路以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690624055k。法定代表人:边莉,经理。被告:山东凯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临淄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164134400a。法定代表人:聂培舜,执行董事兼经理。原告山东德邦塑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凯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山东德邦塑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被告山东凯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65000元的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并已提供担保。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告山东凯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65000元的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张文革二○二一年五月七日书记员王梦杰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聂培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5164134400A |
登记机关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临淄晏婴路3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