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大和永安服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04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281民初7416号 |
案号 |
(2018)鲁0281执3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大和永安服装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原告张家港保税区千喜泰纺织贸易有限公司货款共计157 268.88元,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30 000元,于2018年10月30日前支付20 000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50 000元,剩余57 268.88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如被告青岛大和永安服装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任一期逾期支付或未全额支付,原告并有权直接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另行支付5 000元违约金;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别无其他争议,本案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3 445元,调解减半收取计1 722.5元,由被告青岛大和永安服装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1-15 |
发布时间 |
2019-0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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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庆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81750402930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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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青岛胶州市营海镇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