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8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91民初12531号 |
案号 |
(2019)苏0591执59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确认结欠原告货款222345.1元,该款由被告于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苏州工业园区精电电子有限公司货款6万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货款10万元,2020年1月31日前支付原告货款62345.1元;二、被告江苏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如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上述任一期款项,则应另行支付违约金(以被告未付款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的1.3倍自2018年12月13日起开始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原告有权就此违约金及被告江苏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未履行的全部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苏州工业园区精电电子有限公司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5086元,减半收取计2543元,保全费1782元,两项合计4325元,由被告江苏正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缴,由被告于2020年1月31日前直接支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2-20 |
发布时间 |
2020-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树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00338914598J |
登记机关 |
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盐城中小企业(创业)园2-B-3第2层(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