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楚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3********380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324民初790号 |
案号 |
(2020)鄂0324执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楚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梁顺兵、王霞欠款100821元,利息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原告梁顺兵、王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4-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00MA488Q380B |
登记机关 |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十堰市茅箭区南街社区1幢1层(红旗印刷厂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