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济南市莱芜晟业成经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6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16民初4191号 |
案号 |
(2020)鲁0116执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申亮、许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宋有光借款本金456000元及利息、违约金(以456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4日起至借款偿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2、被告申亮、许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实现债权之律师费10000元、保全保险服务费1037.74元。3、被告魏丕峰、胡亮、济南市莱芜晟业成经贸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时间 |
2020-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申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200699654066M |
登记机关 |
莱芜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沈家庄村电厂南路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