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梁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23********0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723民特348号 |
案号 |
(2021)甘0723执1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梁军给付申请人临泽县金凯达租赁站租赁费70000元及财产损失赔偿金26343元,合计96343元,限于2021年2月1日前付46343元,于2021年7月1日前付5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