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盐山县信之誉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83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83民初3080号 |
案号 |
(2019)冀0983执46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盐山县信之誉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黄骅市骅商食品有限公司货款48434元及利息(自2018年12月21日开始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上述款项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至指定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黄骅支行,户名:黄骅市人民法院,账号:0408011209300062843。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5元,由被告盐山县信之誉商贸有限公司承担(限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15 |
发布时间 |
2020-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左玉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53083726289 |
登记机关 |
盐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盐山县城龙海路北,工商大街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