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98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民终20874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35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5601760】。一、被告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姓名权、肖像权的侵害,删除《玉瓷企业宣传片》及相关网页中有关原告的信息,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原告的姓名和肖像;二、被告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光明日报》上刊登对原告莫言的致歉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致歉信内容应先经本院审核同意;三、被告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莫言财产损失2,00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四、被告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莫言公证费2,200元、律师费100,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董仲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98686820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福海信息港A4栋213、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