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领驱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5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81民初3768号 |
案号 |
(2019)川0781执19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文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岳海平借款本金2,800,000元并支付利息、罚息、部分律师代理费(其中2,355,067元自2017年10月18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其余444,933元自2017年10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被告马林、被告成都领驱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马林、被告成都领驱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文建追偿。三、驳回原告岳海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800元,减半收取17,400元,由原告岳海平负担1,400元,被告王文建负担16,000元,被告马林、被告成都领驱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被告王文建负担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11-05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泽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145535808420 |
登记机关 |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鸦雀口社区十二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