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涿州市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6********679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681民初1908号 |
案号 |
(2021)冀0681执20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涿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涿州市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涿州市之名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方案费、施工图纸设计费、外网设计费共计44840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费4013元,由被告涿州市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涿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董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81748466679J |
登记机关 |
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火车站广场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