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温华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35********1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民终4426号 |
案号 |
(2021)赣0702执34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3元,由上诉人温华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