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同福易家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11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20民初23595号 |
案号 |
(2020)沪0120执16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敏理归还原告马列喾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0元(以下币种同),支付方式:2019年11月30日前归还原告本金100,000元,2020年1月20日前归还原告本金200,000元,并支付原告以400,000元为本金,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于2020年4月1日前归还原告本金200,000元,并支付原告以200,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谢敏理于2020年4月1日前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0元; 三、被告上海同福易家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谢敏理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若被告谢敏理、上海同福易家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可就两被告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由两被告支付以未付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9,000元,减半收取计4,500元,保全费3,020元,合计7,520元,由两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6311489334 |
登记机关 |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3891号1幢B41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