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邻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3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91民初268号 |
案号 |
(2019)苏0691执11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通邻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南通金黄雀实业有限公司因南通乐活邻里零星整改工程所欠付的工程款336885.28元;二、被告南通邻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南通金黄雀实业有限公司因南通乐活邻里A区一层增加商铺装修及B区一层增加电容工程所欠付的工程款728387.8元;三、被告南通邻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南通金黄雀实业有限公司因逾期给付南通乐活邻里A区一层增加商铺装修及B区一层增加电容工程的工程款所产生的违约金(以628497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525%自2018年3月8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上三项,被告南通邻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四、驳回原告南通金黄雀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616元,保全费5000元,以上合计20616元,由原告南通金黄雀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被告南通邻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8616元(被告负担被告,原告已预交,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5616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895820256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时间 |
2020-03-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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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志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91323650403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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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通市开发区振兴东路9号乐活邻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