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元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103********27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03民初728号 |
案号 |
(2021)桂0603执14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龙世健与被告防城港市东辉游泳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自愿解除游泳健身服务合同关系;二、被告防城港市东辉游泳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黄元辉于2021年7月16日之前返还原告龙世健健身会籍费用31934元(其中会籍预交费用50元,会籍价款5964元,私教费用25920元);三、本案案件受理费1747元、保全费1170元、律师代理费500元,由被告防城港市东辉游泳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黄元辉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