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银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00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683民初5435号 |
案号 |
(2020)浙0683执4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嵊州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浙江银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归还邢梅非借款本金350万元及剩余利息430万元,共计780万元;款限于2019年10月26日之前付清,若上述款项逾期支付,则自未归还之日起自付清日止以剩余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付利息,邢梅非可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嵊州银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裘秋帆对上述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嵊州银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裘秋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可向浙江银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追偿;三、邢梅非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嵊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3-06 |
发布时间 |
2020-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裘培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83720066606C |
登记机关 |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嵊州市三江街道剡兴路2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