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和田市富达林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84民初8844号 |
案号 |
(2019)豫0184执37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和田市富达林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原告贾建超返还借款78 090元及利息(以借款78 09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自2018年6月16日起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止)。同时,原告贾建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52元,减半收取计876元,被告和田市富达林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负担;此款原告贾建超已交纳,由被告和田市富达林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贾建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01 |
发布时间 |
2019-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0184执377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1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保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320105771643XW |
登记机关 |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阿克恰勒管理区 |






